关于举办2016年游泳救生员、游泳指导员、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新形势下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国家体育总局在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强调体育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是对从事和准备从事体育行业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的一项增强技能水平、提高管理素质的职业资格认证活动,对鉴定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培训人员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简而言之,获取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获得了国家颁发的从事这项职业的“执照”。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培训中心作为河南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依托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体育训练场馆和教学设备。2016年,培训中心将举办游泳救生员、游泳指导员、健身教练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现将办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本校学生;2、健身行业爱好者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项目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第一期游泳救生员、指导员培训班

11月中旬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第一期健身教练培训班

12月中旬

第二期游泳救生员、指导员培训班

2017年4月中旬

        第二期健身教练培训班

2017年3月中旬

三、培训费用

持本校学生证可享价格优惠

注:根据学院学分奖励相关规定,考试通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的学员由培训中心统一报送学院,予以加学分。

四、考核鉴定及证书

考核:由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组织考核鉴定。考试分为理论与技能考试各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下期培训可预约补考。

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长期接受预报名(公休假除外)

(二)报名地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培训中心 教学楼207室

(三)联系电话:0371-63632378 13383863098

 联系人:魏老师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培训中心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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